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人贾晓峰曾是一名小有成就的企业老板,在当地村民口中是位厚道的干事业的人,煤矿生意红火,对朋友老乡也慷慨。彼时,贾晓峰曾对既是老乡又是战友贺秀刚多次施以援手,借钱或帮他还债。但他并不知道,贺秀刚当时开办着地下钱庄,吸收公众存款向煤矿放高息贷。到了2008年,贺秀刚再次找到贾晓峰,称有几笔到期欠款一时难以偿还,请求帮忙。最后贾晓峰替贺秀刚还债共计533万元,约定月息2分。 之后贾晓峰要求这位老乡归还欠款,老乡迟迟不还,且开始“神奇操作”。2010年前后,身份为吕梁市邮政储蓄银行信贷部主任的贺秀刚正式开办了吕梁华大小额贷款公司,安排他的妻兄刘建明当法人代表。 2011年底,贾晓峰要求贺秀刚偿还已经拖欠5年之久的533万元欠款本金,加639万元利息共计1172万元。贺的答复是他没钱,并怂恿贾晓峰通过他的吕梁华大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12年1月16日,贾晓峰与华大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该公司向贾出借款400万元,月利率4%。 贺秀刚借着哥哥的势力,肆无忌惮。这份合同,贾晓峰签得无奈也愤怒,但这份怒气只能憋在心里。《借款合同》签订之后,贾晓峰并未收到任何款项,贷款事宜也并未落实,贾晓峰便当此事并未发生。但他没想到,这份合同会成为日后贺秀刚挟制他多年的工具。就这样,通过贺秀刚的种种操作,两个人债权转移,关系反转。 2011年3月底,贾晓峰经考察后准备收购新疆福盛煤炭运销公司及其煤炭专用线。贺秀刚得知情况后提出他要入股与贾共同投资,并缠着贾一同去了一次新疆昌吉自治州。考察之后贺对项目很满意,声称他要占50%的股份。此后他强行通过华大公司的法人代表刘建明分5次给贾晓峰打了1550万元,其中有4笔共计1150万元明确表明用途是还款。“让贺秀刚入股”一事,贾晓峰并不情愿,但他回忆,“由于他是我们那里的霸王,势力非常之大,我们惹不起而只能顺从”。 一年之后,2013年6月的一天,因为煤炭市场行情回落、项目前景不好,贺秀刚强行要求撤资,并声称他的这1550万元是通过高利息融资来的,成本很高,要求贾按3000余万元退还给他。 贾晓峰争辩:“你还欠我533万元本金加639万元利息1172万元,应当说你给我打的款主要是还款,并不是投资。你实际打给我1550万元,扣除你欠我的1172万元,就算打给我的4笔还款1150万元,你的投资只能算400万元,怎么能说有你的3000多万呢?何况资金已经投到收购专用线的项目当中,入股资金是不能退的,我也没钱,退不了你。”贺秀刚恼羞成怒,答:“我欠你钱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说这3000多万元,如果你不承认这3000多万投资,我就让你去见马克思!” 之后发生的一切已经不能用“耍无赖”来形容。 贾晓峰自述,“从车上下来7-8个彪形大汉……被他们吓得浑身发抖,逼得没有办法,实在无奈之下,我被胁迫在该两张收据上签了字……从中午一点一直到下午六点多钟前后在百合酒店,困了我五六个小时。”(当时有四位知情人在场) 贺秀刚无所不用其极。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贺秀刚拿着这些虚假证据,在2013年11月20日将贾晓峰告上了法庭,称贾欠他6250万元的到期股权转让返还款。6250万元,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数字,就这样被凭空捏造为贾晓峰的债务。贾晓峰从乐善好施的企业家,变成了欠债不还的被告。 2014年3月27日,贺秀刚利用其任信贷部主任的职务便利,私自借用山西西贝泽霖物流有限公司的名义,并找人冒充贾晓峰爱人签字骗取其所在银行500万元贷款,并挪作他私下里开办的吕梁华大小额贷款公司放贷。正是因为贺秀刚在本单位多次操作巨额贷款,2016年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之后,贺秀刚利用华大小额贷款公司及其手下开办的七、八个公司开始集资,放贷。 被告缺席,虚假证据也能定罪? 第一场诉讼,贺秀刚并未得逞,朔州中院认为作为原告的贺秀刚不能证明其与作为第三人的贾晓峰之间有合法的到期债权,驳回了贺的起诉。 还有一件稀奇事:朔州开庭,被列为第三人的贾晓峰并未出庭,只是安排了代理律师出庭。原审原告在后来的起诉书中竟然公开捏造说贾晓峰本人出庭并在法庭上承认“实际从贺秀刚处使用了3000多万元”。 2016年5月,贺秀刚以贾晓峰欠他的华大小额贷款公司3810万元本金加利息6879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又向吕梁市中院起诉。法院传票并未到达贾晓峰手中,贾并未出席。庭审过程中,贺秀刚方使用了大量的伪造证据,最终以“缺席判决”的方式判令贾晓峰偿还本息8200余万元。且从未收到判决书,在上诉期已过的情况下,“执行裁定书“被张贴在家门上才知道被起诉一事。传票没送到,判决不送达令贾晓峰失去了上诉机会。这一切都是巧合吗? 其中李建文曾出庭作证,其中20万元是他与贺秀刚之间的借款却也被捏造为与贾晓峰的假帐。对于证人提供的真实数据法官视而不见,合法合理的证据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泡影般不予采纳,集体忽视。 贾晓峰向省高院提出了申诉,但是高院法官听证后仍下达了维持原判的裁定书。贾晓峰又向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省检经过调卷审查,认为原判确有不当,很快向省高院提出抗诉。但遗憾的是省高院仍然依照前面作出的裁定书继续维持了吕梁中院作出的原审判决。 事实上,这份“原审判决”充满了事实认定错误,缺乏相关凭证,许多证据由贺秀刚暴力威胁贾晓峰签署而成,还有一些作证来自于贺秀刚的口述或捏造(如托管资金台账、统计表)。而被告方贾晓峰因为缺席法庭,没有机会为自己辩解,成为了刀板上的鱼肉。法庭风向与最终判决,几乎完全被贺秀刚牵着鼻子走,全部合乎贺的心意。 山西检察院曾向山西高院提出抗诉,理由是原审判决出现了程序性的错误。也就是这种“程序性的错误”导致贾晓峰丧失了包括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在内的全部诉讼权利,从而导致原告向法庭提供的由其伪造的所谓证据未被当庭质证并揭穿,导致案件基本事实被颠倒黑白。再审法院在审查本案时,应当对全案的证据、事实进行调查,但本案开庭时,法官主要的调查重点却是原审的送达程序是否违法,对涉案借款相关事实的调查基本是秉持与原审一致的原则。抗诉机关的抗诉有名无实,庭审活动成了走过场。 此事难道不稀奇?事情的走向逐渐荒谬。 让贺秀刚老老实实还清欠贾的钱,已经是一个奢望了,那么接下来大家内心深处所盼望的事,就更加是天方夜谭了吧,比如——严查贺秀刚及其朋党刘建明为首的各项罪责…… “贾老板实在冤枉,作为朋友我们都是见证人,贺秀刚恶意撕毁会议记录文件,逼迫大家违背良心去做了一些颠倒黑白的事,任何时候我们都可以做证,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更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法治社会的今天还能发生这样的事情,还有这样恶劣的人实在让人发指。“知情人说 “被贺秀刚欺负打压的人太多了,我们的视频和录音都在,只是没有人敢和他抗衡,本来是合伙一起做生意的,最后被他搞得生意没了,家人也被他安排的打手给打了,到现在我厂子的大门还被他堵着“知情说 严查贺秀刚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有多少无辜生意人被卷进黑暗漩涡…… 像贾晓峰这样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理应在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的市场中奋力向前、为当地经济创造更多价值、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然而,这一切都敌不过一个恶霸。 纠正过去,重树未来。还有多少个贾晓峰在苦苦等待?还有多少个贺秀刚在逍遥法外? 来源:https://www.shanxishangren.com/b2b/news/show.php?itemid=1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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