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层执法履职规范、伤害案件动态清零、刑事强制措施精准适用等40多项执法制度;教育训练深入警心,执法监督精细透明,执法勤务严格规范;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执法顽疾警示曝光台等创新成果被上级公安机关推广…… 执法质量是生命线。近年来,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法制大队以更严格、更精细、更有温度的标准,推动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业绩。大队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突出集体等。婺城公安分局连续两轮被评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连续18年、先后20次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执法质量连续多年位列全市第一。 抓主体能力,锻造“执法精兵” “每季一考,全警参与,成绩公开。”在婺城公安分局,每季法律考试机制坚持了22年。 “过硬的执法素质是提升执法质量的重要保证,提升民警根基素养是关键。”以此为理念,作为主抓全局执法工作的部门,法制大队将工作落到实处。 9月28日下午,婺城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办公室,民警正在批改当天的法律考试试卷。法制大队大队长陈立芳介绍,这是2022年第三季度的考试。自2001年全员首考以来,法制大队从出卷、监考到改卷、点评,每次都精心安排,一丝不苟。 要让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大队朝着这个目标精心组织“三项考试”,常态开展“三项比武”,统筹谋划“三个实战”。在考中学,以考促学,民警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律素养提升了,法治氛围不断浓厚。 目前,分局民警全员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人员占全体民警的21.8%。 大队在全员提升的基础上,抓住中层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做足文章。在全局13个派出所,中层领导坐堂值班要做到“四知四会”,履行执法管理“六必须”,要求中层“看警情、看笔录、看文书、看办案区”。中层领导“问案管事”度提高了。 “中层领导要多办案、办好案,起表率作用,提升整个队伍战斗力。”《中层领导办案十条规定》压实中层领导主办和审核履职双重责任,执法履职与职务调整、职级晋升挂钩。 打铁还须自身硬。法制大队民警不仅考别人,对自己更是自我加压,法制大队12名民警中6人通过司法考试,5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没有轰轰烈烈,却一样有担当 法制民警,一个不为群众熟知的警种,他们以法律为武器,用“正义之剑”和“法治之盾”攻克难关。对于法制大队民警来说,他们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有的只是耐住寂寞、坚守信念,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要把案件办成铁案,大队作为“守门人”,从严审核每一起案件至关重要。“在案件移送起诉审查的过程中,对于案件受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都要细心抓‘小问题’‘老毛病’,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民警王建明说。 《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意见》《中层领导及警长领衔主办伤害案件》《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办法》……一项项制度、规定为一线民警提供了有章可循、实操性强的执法“基准线”。为基层做好执法服务,法制大队花了大力气。他们下基层,梳理常见的执法问题,查找原因,制作各项执法操作指引,为他们提供执法路径导航。近年来,大队共下发30余项执法操作指引,全流程指导民警办案,推动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 办案,看似没有法制大队民警的功劳,其实他们在默默提供着法律支持,虽然没有四处奔波调查取证,但是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有他们跟进的身影,每一份卷宗的完结都凝结着他们的心血。作为案件法制审核的负责人,他们与办案民警一起固定证据规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审核每份证据材料,是办案民警的“定心丸”。 持续创新举措,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落实到细节,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制大队不懈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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